特需服务

根据浙价(2014)87号《关于非公立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价有关问题》精神,我院开展以下医疗服务项目,属于特需项目,现向社会公示。

序号 项目名称 计价单位 价格 查看
011 心理治疗(初级) 260.00 查看
012 心理治疗(中级) 380.00 查看
013 心理治疗(资深) 500.00 查看
014 心理治疗(高级) 680.00 查看
015 心理治疗(主任家庭治疗) 800.00 查看
016 心理治疗(专家) 1000.00 查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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